威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建集團”)是經威海市體制改革委員會《關于同意威海市建筑工程公司進行股份制改組試點的批復》(威體改發【1993】20號)和威海市體制改革委員會《關于成立“威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威體改發【1993】56號)文件批準,在威海市建筑工程公司整體改制基礎上于1994年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威建集團公開募股至今已28年,股東眾多,僅社會流通股股東即高達2000多人,限于當時的社會發展、經濟政策、法律不健全等復雜情況,威建集團現無法聯系到全部股東,尤其是社會流通股股東,嚴重影響各方利益。
近年來,因受國家宏觀政策調整、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復雜多變、新冠疫情持續反復等疊加不利因素影響,建筑業企業經營發展普遍面臨較大壓力。在此背景下,威建集團和山東省港灣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日前進行了初步接洽,雙方有意向在建筑施工領域展開資本合作。
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依法規范和清理股權,實現公司合法合規建設、現代化治理結構建設,提升公司在建筑行業市場的綜合競爭力,滿足資本合作方基本要求,切實維護和保障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之目的,威建集團董事會決議對全體股東開展股權確認、歸集、托管的相關工作,望廣大股東積極配合。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權申報
(1)申報時間: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22日(周一至周六 08:00-11:30, 13:30-17:00);
(2)申報地點:威海市環翠區昆明路13號威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正門西鄰威建集團股權管理辦公室;
0631-5223752;0631-5277099;
0631-5232030;0631-5231941。
股東在申報中有任何疑問,可撥打上述辦公電話咨詢了解。
請股東仔細閱讀以下內容,按照下列要求攜帶資料進行申報;未按要求提交資料的,將面臨股權無法核查、確認的風險。
本次申報應由股東本人至現場申報,確因客觀原因本人不能到場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報。
(1)股東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并簽名捺?。?、股權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如無股權證,應提供其他能夠證明股東身份和股東權利的文件。
(2)股東通過繼承或者受贈與取得股權的,應持股東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并簽名捺?。?、贈與合同、公證文書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股權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如無股權證,應提供其他能夠證明股東身份和股東權利的文件。
(3)股東通過買賣取得股權的,應持股東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并簽名捺?。?、股權轉讓合同和履約憑證、公證文書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股權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如無股權證,應提供其他能夠證明股東身份和股東權利的文件。
(4)股東委托代理人進行申報,代理人必須律師或法律工作者。
代理人為律師(或法律工作者)的:應持被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2份(需被代理人簽名捺?。?、股權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所)所函/介紹信、律師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特別授權委托書。
威建集團在收到股東材料后,對股東身份、股數等權利信息進核實和確認,并予以通知。
二、股權歸集
為促進威建集團更好的規范治理,將同時展開股權歸集工作。在遵循自愿原則的前提下,股東可選擇下列方式歸集處理股權。
股東可自愿選擇在股權申報期間,按照1.30元/股價格,將股權出售給威海建設集團,雙方簽訂《威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為實現股權集中規范管理,威建集團將設立持股平臺。股東自愿授權并將股權交由威建集團統一歸集到持股平臺,自愿作為長期穩定的投資。
威建集團對于未在本公告期限內進行申報及選擇歸集方案的股東所持股份將委托第三方予以托管。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內容關涉股東利益,請股東在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以下內容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及風險承受能力,對申報、材料提交、歸集選擇謹慎決策。
(一)威建集團本公告及公告內容目的在于充分尊重、保障股東利益前提下,解決歷史遺留和公司治理規范問題。
(二)威建集團和山東省港灣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合作事宜,尚限于初步接洽階段,僅為意向合作,雙方未簽訂任何具有約束力、關涉實體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合作具有極大不確定性。合作事宜成功與否均不影響威建集團對股東的持續確認、歸集、清理工作。
(三)公告內容有關工作不向股東收取任何費用,為保證確權工作順利進行,股東務必在規定時間內盡快辦理。股東因自身原因未按時完成申報、確認、歸集的,導致權利狀態無法確定,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股東本人承擔。
本次公告內容直接關系到股東切身權益,請各位股東仔細閱讀本公告,并于申報現場如實填寫資料、提交材料。
本公告解釋權歸屬威建集團,公告內容及工作事項不構成對股東身份和權利的任何確認,僅為履行對股東公開、公正、公平的程序保障。